苏州市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一是加大考古发掘力度。在春秋晚期超大型城址得到确认的既有成果上,进一步做好木渎春秋古城和吴国王陵发掘,力争尽早取得重大突破;规划建设好草鞋山、东山村和赵陵山三个特色遗址公园,启动吴江龙南村落遗址、常熟罗墩遗址等重要新石器时期遗址的新一轮考古研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古城、古镇和大运河成功申遗。争同里古镇重新列入、沙溪和千灯古镇增补列入“江南水乡古镇”申遗预备项目,古运河苏州段相关遗产点2014年成功申遗。三是加大“双遗产”保护力度。到2015年,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增加20%,国家级非遗项目增加60%,省级以上文物完好率和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率均达到100%。四是加强遗产资源滚动开发与利用。探索、实践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相结合、项目性保护与生态性建设相结合的非遗保护战略,合理发掘利用非遗资源的现代价值,逐步转化为文化创意产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