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将至,很多消费者计划外出旅游,昨日,市消委会结合往日投诉情况,就消费者旅游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发布消费提示。
旅游中五类情况最易导致消费纠纷
从以往节日旅游方面的投诉看,有五类情况最易导致消费纠纷一是参加了没有资质的旅行社,即所谓的“野马”旅行社,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参加旅行社,但旅行社的承诺含糊,有的仅仅体现在口头上,导致出现问题,承诺无法兑现;三是所签的旅游合同(协议)内容含有格式条款,过于简单,旅行社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四是旅游质量与价格不相符,如景点缩水、游览时间被压缩、景点购物上当、住宿标准降低、就餐质量差等;五是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发生意外事故后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等。
登山旅游注意安全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勿轻信小广告的宣传;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前,注意查看吃、住、行、游(门票)是否全包,标准是否合适,是否包括购物等;对与自身权益相关、双方认可的条款,应写入旅游合同;适当购买意外险,旅行社虽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仅限于旅行社未履行自身责任时承担的赔偿,而且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攀崖、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跳伞、蹦极等具有高风险的旅游活动,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意外,则属于附加险的范畴。如要参加高风险旅游活动,须咨询旅行社是否购买了相应的附加险,另外最好自己再购买一份意外保险。
节日期间,可能有消费者选择登山等户外活动。市消委会建议, 行前预先规划旅游路线,充分了解交通路况,进入山区应注意塌方落石与路肩塌陷。登山途中注意安全,勿擅自到未开放的旅游山区和危险山区游玩;尽量避免在无人管理的山地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管理的深潭、溪流水域游泳及戏水。
老年人旅游遇纠纷勿激动
市消委会还特别提醒老年人外出旅游需注意几点:旅行前体检,需征得医生同意。跟团旅行,最好选择专门面向老年人且随团配有保健医生的团,要及时向医生介绍病情;携带好常用药物,除携带平时服用的药物外,如降压药、扩血管药及催眠药,还应备有感冒、腹泻、止痛之类的药物,急救药随身带,以应急需,若晕车船,还应带上防晕药;避免过度疲劳,若出现头昏、头痛或心跳异常时,应就地休息或就医。
老年人在旅游途中,如遇到消费纠纷,先协商,如无法协商,也不要激动,以免诱发疾病,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回家后到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