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依法对该辖区两家酒店各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4月14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消防部门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两家酒店营业期间封闭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大队监督人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酒店立即改正,保持通道畅通,并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两家酒店各罚款伍仟元。
在进行处罚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说服教育,详细阐述了封闭安全出口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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