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请病假回单位无故被解聘
“雅雅8”称自己4月7日因身体不适向其部门总监申请长假,并得到了部门总监的口头允许。4月8日的时候再次发短信给部门总监请假,也得到了批准。而在9号与单位联系时还让其部门秘书替自己以事假为由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为4月8号——4月27号,部门总监当时也在请假单上签字了。
可让“雅雅8”不解的是,在自己休假的这段时间里,酒店方没有任何人告诉自己请假单没有批准下来,却在休假快要结束时被告知要解除劳动合同。“雅雅8”说,更气愤的是,自己在28日准备回酒店正常上班时,酒店方以各种手段强迫其离开,遭到了“不礼貌”的待遇。
酒店为何无故辞退员工?为此记者走访了温州万和豪生大酒店。
酒店说法:请假超过期限未经批准
酒店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刘天姿称,该员工原为酒店销售部的一位客户经理,自4月8日起就没来上班,4月9号下午酒店曾主动联系该员工,希望其能拿医院证明来酒店,不然不能请病假。但当时该员工表示无法出具证明,刘经理认为其有难处,便答应以事假向上面请假试试看,“我也告诉她这么长的事假总经理室是不会批准的,还是尽快将医院证明交过来。”
刘经理告诉记者,从10号开始一直到26号,酒店方面就再也联系不到该员工了,“直到26号该员工发短信给总经理说要回来上班了,才知道她的去向,但根据酒店的规章制度只能予以解聘处理,书面通知是27号出来的。”
记者表示能否看下酒店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时,遭到了刘经理的拒绝,“我们也希望她能向劳动部门反映,到时候我们会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相关部门看。”
对于网帖中所说的遭酒店方以各种手段强迫其离开,刘经理表示原本酒店给该员工三天交接工作的时间,“她可能因遭酒店解聘而产生不满情绪,对酒店进行言语上的攻击,给酒店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影响。”刘经理同时表示酒店在劝其离开的过程中并无过激行为,“这个到时候可以翻看酒店的监控录像。”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员工部门的一位林姓总监,林总监表示自己在7号的时候没有答应过该员工的长假要求,而8号与其短信联系中也只批准了她一天的假期,“根据酒店规定,请假三天以上的必须得到总经理室的批准,部门总监是没有这个权限的,我在9号的长期事假单上也只是签了请总经理室审批。”
律师观点:劳动合同解聘需经公示
记者随后采访了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吴律师认为,公司解聘员工,要看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如果约定,以及是否进行过公示等程序。
记者在本次采访中,并未看到刘经理所说的那些“短信”,而马小姐在帖子中称自己有当时的录音记录与短信记录,对于这起“解聘事件”温州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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