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受省环委会委托,泰州市环保局验收组对我市姜堰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镇”工作进行验收,认为姜堰镇创建指标符合“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考核标准,同意通过创建验收。至此,姜堰市溱潼、娄庄、白米、华港、沈高、俞垛和姜堰镇7个镇创建成省级环境优美镇。
近年来,姜堰镇以创建省级环境优美镇为抓手,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低污染的产业和产品,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先评价后建设,对环境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活动,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镇村面貌大为改观。验收组查看了姜堰镇垃圾中转站、城北村等整治现场,并观看了创建专题片,听取了镇党委负责人汇报,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验收组认为,姜堰镇创建工作扎实,指标体系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考核标准,同意通过创建验收,并希望姜堰镇对照更高标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各项功能,打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