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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旅游部门发布2010年中秋、国庆假期旅游质监提示

作者:heppo    国内旅游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8
 

      中秋与“十一”黄金周临近,适逢上海世博会进入最后一个月的关键时期,双节与世博叠加使节日气氛更浓。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假日办“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相统一”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品质旅游、欢乐休闲”主题,结合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重点工作,突出抓好质量保障,努力体现假日特色,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健康、欢乐的长假。现将旅游质监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引导。各地要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积极引导市民增强旅游质量意识,树立“优质优价”的消费观念,大力倡导安全、文明、品质旅游风尚。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通过在旅游服务网点、咨询点、饭店、景区及车站投放旅游出行提示,张贴品质旅游公益广告,引导旅游者进一步明确旅游消费的权力与义务,促进旅游的理性消费和合理维权。

    二是要努力规范旅游接待工作。全市旅游经营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宣传,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提供的行程内容必须符合规定,旅游合同费用构成必须明确,不得出现年龄、职业歧视性价格,提醒游客购买意外险,遵守规范、理性消费。旅游过程中,不得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使用无旅游经营许可车辆,严禁使用无证导游和领队,不得以团款纠纷扣团、甩团或威胁扣团、甩团。针对个别游客的不文明、不理智及过当维权行为,旅游一线从业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理工作,避免矛盾扩大,争取将矛盾化解在一线。

   三是要大力开展旅游质量监督与检查。全市旅游管理部门要利用本次“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通过对旅游企业访查,开展贯彻《旅行社条例》、“世博游”、“港澳游”专项执法,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问题。积极会同本地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对风景游览点周边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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