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南通市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激发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推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近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南通市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四部门等四部门关于在市区开展2010年度 “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饭店”“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市区旅游行业继续开展“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饭店”、“十佳导游员”的评选活动。
评选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申报阶段,各旅行社、旅游饭店和导游员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参评。十佳导游员的评选可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单位组织申报,个人也可自荐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统计报表(截止12月31日)、及其他与评选有关的材料。二是考评阶段,成立市旅游行业“十佳”评选委员会,组织考评组对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得分高低评出前十五名。三是社会评议阶段,前十五名的旅行社、导游员,作为候选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候选的旅游饭店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旅行社行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投票评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综合评定阶段,考评结果与社会评议按6:4权重比计分,确定产生十佳单位和个人。对社会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组织进行调查,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评定资格,并将依据行业法规给予相应处理。五是表彰阶段,在2011年初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公布南通市2010年度“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饭店”、“十佳导游员”名单,对入选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市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度南通市十佳旅行社”、“2010年度南通市十佳旅游饭店”和“2010年度南通市十佳导游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获得年度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饭店的,奖励企业负责人5000元;获得年度十佳导游员的,每人奖励2000元,连续三年获得十佳导游员的,授予南通市金牌导游称号,导游证(IC卡)终身免考核年检(出现安全事故、旅游投诉责任者,不再享受),一次性再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