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周纬介绍,旅游纠纷大多集中在广告误导、安全无保障、合同违约、随意转团等几个方面。
据周纬分析,旅游消费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部分旅行社没有使用规范性旅游合同,其设定不科学、不合理,是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难预测到合同中的陷阱;旅行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旅游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周纬介绍,有些市民之所以掉进这样的陷阱,与消费不够理性有关。在外出旅游方面,市民更应当有“一分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其次,要明确行程中的景点和费用,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在一些附加旅游购物点,游客更要用理性战胜欲望,不需要的东西不要贪便宜,不要随大流,更不要被一些导游“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的推荐所引诱。
消协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要挑选有信誉的旅行社,正规旅行社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其次,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怪圈。另外,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涉及的诸多细节如旅游日程、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用餐等的表述要严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明辨旅游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重视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但合同里的各种陷阱也不少:一些旅游合同中有文字游戏,不公平格式条款,减少或免除经营方义务,口头合同约定不清,责任不明以及观光游变成“购物游”、“违规游”等。业内人士认为,只要游客处理得当,有很多旅游行程中的侵权案件是可以避免的。
针对旅游中的种种陷阱,清远市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张洁微认为,消费者要避免这些陷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旅游合同约定应当尽量清楚、明晰,旅游路线、时间、价格、交通工具、购物时间、是否有定点购物地点及时间、食宿条件及档次等应做出细致的约定,消费者对自己可以想到的事项,应当手写在合同上,比如,出国游,应当约定让旅行社对路途时间做出承诺,这样,消费者在考虑是否预定该条线路的旅行时,予以参考。同时,消费者对合同条款有不清楚的,应当要求旅行社对该条款做出解释,并且将解释书写在合同上。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应当及时对合同做出书面的变更,或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针对旅行社违反合同的行为,做出明确约定,违反后如何处理,做到有合同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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