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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漂流项目火爆 游客需警惕“黑”漂流

作者:heppo    旅游资讯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4
  前日,陈女士姐弟3人租赁橡皮艇,在涪陵区的江中玩漂流遇险。昨日,记者在事发地暗访发现,这里水上漂流活动火爆,这些项目都没经过海事部门审批。

  没有安全防护

  江边橡皮艇生意火

  昨下午,记者在涪陵两江广场附近的乌江一侧看到,10来艘橡皮艇在经营漂流生意,市民们在艇上玩得兴起,全然不顾危险。

  当地市民告诉记者,最近放暑假了,很多家长都带孩子来玩。

  “这样在水中漂安全吗?现场也没有个救生员?”面对记者的疑问,一名正在为橡皮艇充气的男子反问:“有什么危险啊?只要你不滑得太远,不会出事的。不会水的我们这里有游泳圈。”

  一名橡皮艇租赁老板称,他们都是统一价格,每小时20元。记者问,搞橡皮艇租赁这些水上娱乐项目,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老板坦言,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孩子江中漂流

  家长岸边看得揪心

  在记者和市民以及经营者交谈过程中,几名家长带着孩子租了一艘橡皮艇,让小孩们坐上去戏水。

  一开始,家长还和岸边的几个人有说有笑,但看到孩子们在艇上玩、岸边没有专门的安全救护人员,沿岸也无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时,也揪心起来,一个劲地大喊,让孩子们赶快划到岸边来,不要划到深水区去。

  海事部门表示

  近期展开专项整治

  记者将情况向涪陵海事部门反映。执法人员表示,租赁橡皮艇在江河上搞游乐活动,必须事先经过海事部门资质审核认定,领取营业执照,才能经营。

  为了游客安全,经营单位必须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救生人员,其中救生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海事部门表示,近期将对此展开专项整治。海事部门也提醒市民,不要去租赁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橡皮艇玩漂流,以免发生事故索赔无门。

  玩漂流注意这几点

  眼下正是漂流、皮划艇活动的旺季,为了保证游客安全,避免溺水等事故发生,海事、旅游和消协提醒广大游客:

  一、远离“黑”漂流,一定要选择大型正规的漂流场所。不要图方便、便宜或刺激,参与私人组织的漂流或皮划艇活动。漂流前要仔细查看皮筏是否有海事部门的检验标志,要了解皮筏的性能、载客定额,了解沿途适航情况及救援电话号码。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能带上皮筏。

  二、起漂后,必须穿着救生衣,戴好头盔,听从护漂员的指挥,不在行进的筏上走动拍照,特别是筏下险滩、急流、转弯处,更要保持身体平衡,拉好皮筏上的安全绳;漂行途中,如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将皮筏划到安全的地方避险。

  水上项目监管不足

  据了解,目前漂流项目所涉及的主管部门有海事、旅游、体育、水利等。其中,海事部门负责河道和皮筏的检查和验收,旅游部门负责游客和景区的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河道的管理和使用,体育部门负责水上项目中漂流、皮划艇等项目的行政许可和管理。

  重庆市海事局船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漂流开发在审批管理上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涉及水域开发、航道安全、服务设施、船工操作等方面。海事部门负责江河船舶的水上航行安全,漂流筏不是船舶,国家没有相应的安全标准,因此暂时只能参照船舶的标准检定漂流筏。

  □相关法规

  擅自经营漂流

  最高罚款一万

  《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对从事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体育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对从事经营性的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经营性的体育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娱乐活动以外的其他体育经营活动实行备案制度。漂流、帆船皮划艇等项目,应实行许可证制度。

  《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擅自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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