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北京海关办公室副主任荣华等3人,以价格核查为名,组织公款出国旅游团组。该团组在外停留13天,全程无任何公务活动。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赵儒霞、北京海关副关长孙方勇违规批准由企业负担海关工作人员的出国费用。
处理结果:
日前,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此案作出处理,给予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赵儒霞、北京海关副关长孙方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北京海关办公室副主任荣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海关其他团组成员和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有关责任人员,也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追缴全部公款出国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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