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六点半开始,八点刚过,勤快的酒店服务员就开始收餐具了,一些客人受到了这个“提示”也就提前离席,新人的好心情大受影响。当晚,新人与酒店产生冲突,并欠着1.5万多元餐费不肯付。派出所两次调解都没能解决,酒店只得诉讼维权。
这是南京白下区法院前不久刚刚审结的一起案子。据新郎黄先生介绍,今年1月10日晚,他在白下区某星级酒店举办婚宴,跟酒店签订的合同约定婚宴时间为晚6:30-9:00,由于部分客人来得较迟,晚上7点左右宴会才正式开始。婚庆公司事先精心设计了多个互动环节,伴随着一个又一个的小节目,宴会很快进行到了8点。这时,菜基本上完了,但节目还没结束。酒店服务员见客人吃得差不多,便上前收盘。几分钟后,原本满当当的桌面杯盘狼藉。部分客人以为婚宴接近尾声,起身告辞,现场空位越来越多,气氛也越来越冷。黄先生的家人赶紧制止服务员收盘,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气氛已经被破坏了。
婚宴结束后,酒店找黄先生结账,当晚共计产生餐费5.5万余元,黄先生事先支付了4万元,还需再付1.5万。黄先生一口回绝:“你们提前收盘,破坏了我婚礼的气氛,不给个说法不付钱!”“那只是正常的上菜收盘啊!”酒店经理诧异地表示。“不是的,婚宴还没结束,客人还没走,你们就开始撤盘子,都快把桌子撤了!”黄先生的一位朋友站出来作证。“明明是先有客人离席,我们服务员才去收盘的。”酒店经理坚持认为服务没有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吵闹了好长时间,酒店方收不到钱,只得报警。民警到场后进行了调解,酒店经理提出,可以免一桌餐费(约2400元)作为补偿,黄先生不同意,他认为酒店服务不到位影响了婚礼的喜庆气氛,肯定要给个说法,没有满意的说法就不付钱。双方从9点多闹到近11点都没能达成协议,民警遂劝新人一家先回去,过几天再到派出所解决。4天后,派出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依然没能达成协议。
随后,酒店以黄先生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黄先生为了证明酒店的服务存在瑕疵,带来了婚礼录像和婚宴合同作为证据。他振振有词道:“为新人提供一场无与伦比的浪漫婚礼……这是合同上说的,提前撤盘,破坏气氛,难道酒店没有违约么?”酒店方喊冤,“那只是餐饮用语,并不是合同义务。录像是经过剪辑的,没有证明效力,再说,从录像上可以看出客人离开时也是满意的,不存在所谓的服务瑕疵。”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婚宴时间为晚6:30-9:00,但根据接处警记录以及录音、录像等证据,可以证实酒店服务员在婚宴尚未完全结束时即开始撤盘,说明酒店方有违约的事实。考虑到被告方举办的是婚宴,酒店的行为给两位新人造成的影响可能无法弥补,所以酒店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不成一致,法院酌定酒店补偿黄先生3000元,同时,黄先生需支付剩余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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