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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垫付700元车窗损失费

作者:heppo    旅游资讯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75    更新时间:2010-9-9
 

    客人入住酒店,将车辆停放在酒店门口,一夜过后,车窗被撬,由于酒店方与客人对车上被盗的物品价值分歧太大,两天时间还未达成赔偿协议,昨日,双方为此闹到了派出所,经过民警协调,酒店方暂时垫付客人700元的车窗损失款。

    5月2日上午11时许,4名男子来到贵阳市头桥派出所值班室,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不休。4名男子中,两名系入住酒店的当事人,一名是酒店负责人,另一名是酒店保安。

    入住酒店的涂先生告诉记者,4月30日,他和李先生一行从成都来到云岩区双峰路一朋友家庆祝婚宴,晚上,李先生在某酒店开了304号房间,按酒店保安的指定将一辆牌为川AM某号的车辆停放在酒店门口,第二天早上6点45分左右,准备外出的李先生发现车子左后窗玻璃被撬坏,涂先生称,车内有现金20000余元不翼而飞,还被盗走票据等物品,价值十万余元。

    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入住酒店时保安已经提醒他们,车上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酒店还有规定和提示: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

    据值班民警介绍,车窗被撬一案,警方已展开调查侦破工作。涂先生自称车内被盗的现金和物品还有待查证。经过民警耐心地劝说,酒店方同意预先垫付客人车窗玻璃款195元,车窗太阳膜500元。

    酒店方负责人表示,关于入住酒店客人自称车内被盗的现金和物品,待警方破案后,如果情况属实,酒店方绝不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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