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拉尔区旅游局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草原之都”商标注册证书,标志着海拉尔“草原之都”城市品牌注册成功。自此,海拉尔区城市品牌宣传将受到法律保护。
海拉尔区作为呼伦贝尔市首府城市,依托中国最美的草原——呼伦贝尔草原,做出了“草原之都”的城市定位。为保护作为城市宣传重要无形资产的城市品牌不被抢注,2005年海拉尔区旅游局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了注册“草原之都”城市品牌宣传用语的申请,历时4年“草原之都”商标注册获批。今后,海拉尔区将把旅游资源整合到与品牌定位相一致的产业链上,并赋予其具有鲜明差异性的产品内涵,为“草原之都”旅游城市品牌注入丰厚的文化含量。
据悉,此次申请核定的“草原之都”商标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室外广告、广告传播、货物展出、广告宣传版本的出版、无线电广告、电视广告、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设计、广告策划等。
(记者 李佳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