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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力度 海底盗宝最高可罚50万

作者:heppo    旅游资讯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8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尽管有专家认为,对于很多盗捞者而言,这样的罚款仍只是“小意思”,但五十万元已是法律规定的罚款最高上限。     为了更好地保护水下文物,福建各级地方政府今后将依法核定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为此出台了保障加强文物保护与正常作业生产并行不悖的详细规定。    

     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内,将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建设以及爆破、钻探、挖掘、捕捞、养殖、潜水等活动。水下文物保护区内,则实行备案制度。因工程建设施工、渔业生产需要进行爆破、钻探、挖掘、潜水等作业时,必须将作业目的、时间、范围、方案等内容书面向文物部门备案,以防作业活动危及水下文物安全。不管是水下文物保护单位还是水下文物保护区内,违法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将被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中国水下考古已经从近海发掘发展到远海勘探,跻身于世界水下考古诸强之列。”福建博物院专家表示,近年来,中国水下考古重心逐渐向福建地区转移,期待《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能为这些“海底珍宝”新增一道“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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