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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提醒广大出境游客:小心低价陷阱

作者:heppo    旅游资讯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9
 

        冬季是出境游的旺季。昨日,陕西省22家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发出品质旅游、拒绝恶性竞争的倡议。省旅游局也提醒打算出境游的本地居民,挑选旅行社一定要查看经营许可证,签订旅游合同,小心陷入低价陷阱。

低价隐藏质次价高的自费项目

       “价格虽然是挑选旅行社的一条标准,但却不是唯一标准。”省旅游局提醒市民,一条旅游线路的成本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低于成本的线路报价,只是吸引游客报名的手段。最终,这种低价团还是会通过质次价高的自费项目、购物活动来弥补差价,获得利润。

        报低价团的结果就是上路后,游客已经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是不满意,也不得不听从旅行社和导游的安排,旅途无法尽兴。整个旅途就是“花钱买罪受”。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牢记“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要只看价格。报名时还要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看清名称、地址、业务范围。

签旅游合同拒绝“远观”景区

        旅游合同是出游前必须要签订的。省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签订时一定要看清项目内容。路线、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停留地点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一个都不能少。自费项目上也必须标明项目名称、价格。特别要明确时间、主要行程和门票费是否含在团费中。

        拒绝合同中出现“远观”某某景点、住宿“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含糊表述。在“游客与旅行社的违约责任”项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签完合同后要看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旅游投诉期限为90天

        旅途中发现有未按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合同安排的,游客可以按照《旅游投诉办法》,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执法大队)投诉。例如,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由此造成旅游者的损失,旅行社应负责赔偿。省旅游局最后提醒市民,旅游投诉的期限为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不予受理,游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全省22家旅行社有出境游资质

消费者可登录网站查询

        昨日,省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取得出境游资质的22家旅行社及地址。

        这22家旅行社包括: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康辉西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咸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消费者可登录陕西省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挑选有保障的出境旅行社,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拒绝低价低质,做到广告诚信……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快快乐乐旅游。”昨日,全省22家出境游旅行社共同发起了“品质旅游”的倡议,要切实做到广告宣传客观真实,内容可信;旅游合同规范合理,并主动与旅客签订详细明确的旅游协议。杜绝零负团费、恶意低价竞争行为,并杜绝使用“黑车”、“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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