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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借申遗捞政绩 遗址保护金不足门票收入10%

作者:heppo    旅游资讯来源: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5
  ;成功后的普遍现象:一旦某地的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其品牌效应便迅速放大,成为旅游业的“金字招牌”。“申遗”的意义,很大程度上被放大为对GDP的贡献率,并被遗产所在地政府津津乐道,而进行有效的遗产保护却被抛在脑后。

以1997年“申遗”成功的山西“平遥古城”为例,门票收入从“申遗”成功当年的12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7500万元。旅游综合收入从1997年的125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6.7亿元,旅游收入占当地GDP的比重从2007年的不到1%增长到2008年的13.91%。

而在1997年当选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云南丽江古城,申遗成功后游客数量连续多年年均增长10%以上。2009年旅游业收入88.66亿元,同比增长27.49%。旅游业对当地GDP的贡献率常年保持在50%以上。

专家观点: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指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复制和不可替代性。但在不良政绩观的驱动下,会出现“重申请轻保护”的现象,靠大搞旅游开发来换取经济利益。有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即便申遗成功,一些世遗终将难逃被毁命运。

■ 相关新闻: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指“向钱看”

专家呼吁尽快立法保护非遗

据新华社电 在文化部日前举办的“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论坛”上,与会专家批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GDP化”的倾向。

2009年,我国在“非遗”保护方面,特别是在向联合国“申遗”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传统桑蚕丝织技艺等22个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上此前的昆曲等4项,我国目前共有29个项目入选。

民俗学家、国家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丙安呼吁,中国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使保护“非遗”具有法律强制性。

他还对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向钱看”问题表示严重担忧:“现在有些地方的泼水节天天泼,来一拨泼一拨,这么干挣钱,还有什么文化保护的意义。比如,拿非遗打造这个,打造那个,现在张飞故里在争,赵云故里在争,孙悟空‘故里’也在争,孟姜女哭倒的长城还在争……这些做法让我们的‘非遗’越来越受威胁。”

国家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祁庆富也对此类现象提出批评:“过节主要强调精神内涵,至于节日有什么经济效益那是附带来的。比如祭祖,不能说祭祖赚钱。我觉得现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GDP化’是很危险的倾向,要及早堵住,别让其泛滥。”(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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